2021年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岀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开展相关医学研究、成人骨伤专业教育、骨伤医师培训、护理临床实习。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仅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一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2021年收入总计153361.1万元,支出总计153361.1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36,648.5万元,下降19.3% 。 主要原因:郑州科研教学楼工程为连接性项目18000万元支出未在批复上显示,人员支出财政拔款3000多万元主管部门未让列报。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1533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9.7万元户;事业收入152501.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1533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76.1万元,占97.2%;项目支出4285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59.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189.6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经费由主管部门考核后拔付,按要求单位不报预算,专项资金批复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离休费用10.7万元、事业发展支出849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 《财政部关于印发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 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三公费预算为99万元。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23.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 (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35.2万元。主要原因:国外疫情严重,没安排外出学习、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8元,主要原因:疫情平稳,外出义诊次数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较小,业务量相应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8898.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救护车)12辆,其他用车辆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轿车、商务车、货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9台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3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 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1)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2021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