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省内异地医保即时结算的条件
省内异地医保患者是指河南省内(洛阳市外)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原省内农合)患者,异地医保住院患者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我院进行即时结算业务
(1)持有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原省内农合患者持有农合本、身份证)。
(2)持有参保(合)地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并在参保(合)地社保局同步办理了电子转诊。
(3)办理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的患者
2、省内异地医保患者即时结算出入院流程
(1)患者入院时持入院证、身份证、社保卡(农合本)、转诊转院证明(异地安置就医备案表)到医院医保办服务窗口进行审核登记。
(2)患者住院期间,主诊医师、护士核对患者身份是否一致并填写《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知情同意书》,住院期间按照医保病人进行诊治管理。
(3)患者出院时持出院通知单、《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知情同意书》,身份证、社保卡(农合本)、转诊转院证明(异地安置就医备案表)到医保服务处进行费用审核
(4)审核完毕后持住院预交款收据于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业务。
3、省内异地医保患者医疗保险待遇
(1)起付线:职工医保800元,城乡居民医保2000元,个别地区起付线稍有调整。
(2)床位费:双人间每天16元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
(3)城乡居民医保:扣除患者起付线、自费费用、按比例自付费用、超限价自付费用后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报销:15万元。
(4)省内异地职工医保:扣除患者起付线、自费费用、按比例自付费用、超限价自付费用后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一般为在职80%,退休85%;个别地区报销比例稍有调整,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注:如您来医院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转诊手续,请及时与您参保地医保局联系咨询报销事宜。
意外伤害患者是否能在医院直补以参保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