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医保患者是指河南省以外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辽宁、吉林、安徽、海南、西藏、贵州、陕西原新农合)的患者。
1、符合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条件
(1)跨省异地医保住院患者住院时需持有二代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持有参保地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并在参保地社保局同步办理了电子转诊。
(2)办理了异地就医安置手续患者
2、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即时结算流程
(1)患者入院时持入院证、身份证、社保卡、转诊转院证明(或异地安置备案表)到医院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审核登记。
(2)患者出院时持出院证、医保卡、转诊转院证明(或异地安置备案表)到医保服务窗口进行费用审核。
(3)审核完毕后持住院预交款收据于住院收费处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医疗保险待遇
您在医院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将执行我省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您所在的参保地省份政策。
医院工作人员在为您办理入院手续时,会核对您的身份,做到人卡一致,如发现冒名顶替等情况会立即停止办理持卡入院登记,并及时报告就医地经办机构。
注:如您来医院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转诊手续,请及时与您参保地医保局联系咨询报销事宜。
意外伤害患者是否能在医院直补以参保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