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持续提升医疗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我院于3月2日下午邀请洛阳市医学会副秘书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主任李冰来到“正骨讲堂”,为我们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这一问题进行讲解。

此次培训由洛阳东花坛院区管委会委员司春阳主持,全院职工通过钉钉认真收看收听,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李冰秘书长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为题目,进行了精彩授课。李冰秘书长围绕《民法典》第七编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平时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案例,强调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质量是医疗工作的核心,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永恒主题。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确保医疗安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