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洛正比字2026[35]号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门诊艾灸排烟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门诊艾灸排烟设备维保项目。
1.2比选范围:郑州院区门诊39套艾灸排烟设备,需进行定期清理维护,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3服务期限:三年,采购人将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如中标人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将以一年为单位进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超三年。
1.4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出具书面承诺);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提供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若不显示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提供承诺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5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3.2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2.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且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ztz310@126.com;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0371-65928026 刘先生。
3.2.2 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④项目名称”。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3.2.3 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供应商交纳的文件费用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3.2.4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4.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1—85960200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