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洛正比字2025〔68〕号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2号楼4层卫生间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2号楼4层卫生间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洛正比字2025〔68〕号
1.3比选范围:东花坛院区2号楼4层卫生间改造项目。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6项目期限:工期:30日历天。
1.7项目地点:洛阳市启明南路18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选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2.4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和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能力及经验,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2.5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2.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2.8本项目不允许外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3.2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2.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以下各项资料(具体要求须满足本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邮件至hxzxlys@163.com;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符先生0379-63239777。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选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5)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供应商信用报告、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截图(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绝。
3.2.2 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3.2.3 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供应商交纳的文件费用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3.2.4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4.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3546535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