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洛正比字2025〔20〕号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小卖部经营合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小卖部经营合作项目。
1.2项目编号:洛正比字2025〔20〕号
1.3比选范围:为满足住院病人及陪护的生活需求,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在2号楼一层设置小卖部1个,面积约18.6平方米,现诚寻经营合作商。该院区目前设置床位1418张。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5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1.6项目地点:洛阳市启明南路18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2.3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和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能力及经验,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2.4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2.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2.7本项目不允许外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 2025年04月30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3.2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2.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以下各项资料(具体要求须满足本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邮件至hnhxlys@163.com;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4)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截图(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符先生 0379-63239777。
3.2.2 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3.2.3 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供应商交纳的文件费用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3.2.4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4.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 址: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8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9-63546535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2025年04月25日